诶,我也参赛?

我从来没有想过我会有今天。
很害羞(?!)的和大家说,

我参加了KATE新缪斯女神「木村KAELA」彩妆模仿大赛.

其实也没有很特别的去准备啦,就刚巧,
我平常最常用的化妆品就是kate了。

不久前买的眼影组和眼线液。
连照片都拍好了,那时原本想放上来这里。
可是顾虑到众多食客(原本把这里当food blog)的胃口,还是作罢了。
(其实是觉得没有化到很好,不敢放上来:p)


原本想放这张的,是我最喜欢的照片。
可是却是我面子书里最少赞的?:(


还是跟会大众喜好比较保险。


可能你会问,就把照片放上去,叫朋友帮忙动一动食指,按一按“赞”而已,
为什么还要那么扭扭捏捏呢?
又不用当着大众出丑,
也不需要
牺牲色相,
拼命减肥,
穿性感三点式
撩弄风姿。

诶,我是在想,要受人帮忙我就得顾齐各方面的感受,不能我行我素,
最廉价的情人这种评论绝对是大忌。

现在把脑海里漂浮不定的想法转成文字后,心情也平复了下来。

谁说一定得循规蹈矩地做大家眼中的万人迷?

Paris Hilton 名气一时风靡全球,是因为千金小姐的性爱影带曝光。


这位以“怪”闻名的lady gaga,更不用介绍了吧?


这逆向思考,竟然也能用在我这小小的部落格上。
最廉价的情人 是我写过最具争议性的博文,
也是点击数最高的一篇。(目前300++,对我来说很高了哦)

很显然的,现代的人们换了口味,喜欢刺激惊吓偏激的东西。
好吧,既然如此。。。我豁出去了!



这张去参赛,赢定了咯!

正版


好吧,我写了那么多,你们该知道要做什么了吧?呵呵!
这里是KATE的粉丝页,这里是KANEBO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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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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