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对罚单想说几句话。


就当我在烦恼,到底要吃猪肉粉,还是鱼片粥的同时,
一个鬼鬼祟祟的蓝衣人,踮手踮脚的,到我的小白前,
在车镜前留了个纪念品。
一踏出大门,原本还因为吃猪肉粉而省了两元的我,
看到那张粉红色的罚单,在我的车镜前,飘呀飘的,
我的心马上凉了一半。
二十元,我可以吃四碗鱼片粥,
或打半桶汽油,
或买盒假睫毛,
或者,就不用等大减价就可以买我喜爱的衣裳。
到最后,还是开车到市政局去,
把我的鱼片粥/汽油/假睫毛/衣裳,送到市政厅里。
心里想着,花钱消灾,花钱消灾的,就会好过些。
接着丢了个负担后很开心的回家写部落格,
谁知道,邮差一到,带来的,
又是从吉隆坡远道而来得罚单,一百元。
把上述物件乘五吧。
由于我不在吉隆坡,所以还要寄快邮,劳烦阿兔帮我还。
快邮费,又是一碗香喷喷米粉的价钱啊!
其实吉隆坡的罚单,在两个星期内缴清,只要三十元,
我就为了省那几碟炒饭,加上危言耸听“MPPJ saman 不用还的啦!”,
搞到我要牺牲了去jogoya 丰富的晚餐。

最近几单落网的贩毒汗都被无罪释放,
搞得中国报的头条写着:“天网恢恢、又疏又漏。”,
大家都认为大马警方效率低、司法不公正。
我会中罚单,就代表了上述推论不完全正确,
至少他们开罚单,抓超速车子时,效率还不错。
至于司法不公这方面,
看到罚单上的 “tindakan mahkahmah”吗?
法庭这时可是非常公正哦。

罚单啊,
我以为我离开吉隆坡后,就离开了你,
谁知道,你不只阴魂不散地找上我家,还派来你的亲戚,
不用来探望我的,我对你可真是印象深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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