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爱美食-点心篇


我很喜欢吃点心。
因为很少菜,而且有我最爱的虾和猪肉。
从小到大都是这样,虽然年纪大了比较能接受菜的味道,但是还是戒不了肉类。
众目睽睽下,把各式的肉类在碟子里堆成一个小山,
而碧绿的青菜依然原封不动,好像很没礼貌。
就一点一点的,从肉食动物转变成杂食。
就只有在吃点心时,可以免掉这些不想吃还得吃的心酸
其实点心的价位有高有低,可是我都照杀不误。

怡保最闻名的是点心吧?和芽菜鸡一样,
我当在吉隆坡当了一年半的游子后,才能真心的体会怡保美食。
这家点心店比起“名阁”,“富山”等大牌点心店来得稍微低调,


可是却是我觉得当地最好吃的。
Mengelembu,就连我这个当地人也是第一次去吃。
地点大概是:去Mengelembu路上,下桥后左边有湖有学车场,
右手有排屋店,点心店就在右手边。

第二间就是在Cheras Taman Connaught,
印象中是在一家很出名的蛋糕店同行,它是在最旁边的,有棵千年老树。
(那里有很多家点心店,蛮难认的。)
是开放式的,早晨时总是人潮汹涌。
第一次吃,觉得很出乎意料的满意,除了服务态度很好外,点心也很新鲜。
一下就叫了满桌的点心,

这家的点心比较小,是我个人比较喜欢的,(哈哈,因为可以吃比较多样化)。
结论是:叉烧包好吃!

第三间就是大同餐厅啦,
这间是在cheras Leisure Mall,fitness first 门口的对面。
点心比较大份,摆设也比较干净整齐。

带子饺

较特别的东炎(tom yam)烧卖

忘记它的名字了,:p是看到它应该很好吃所以叫的,里头大概和烧卖一样。

虾饺,虽然里头的虾很新鲜,不过饺子皮可以再薄一点。
强力推荐:芋角(wu gok),不油腻,是我吃过最好吃的。赞!
(来不及拍,因为它比较迟来)


最后一间,star hill的陆羽茶馆(lot 10 的十号胡同也有),这家我吃过的次数最多了。
照片是以前拍的,最后一次吃时觉得不新鲜。

招牌烧卖,再次登场。以前的很大粒,跟着经济缩小了。

东炎炒饭,依然好吃。(我们最爱吃香喝辣了)

腐皮芝士卷。很少见吧,把cheese 融入点心。

带子饺。

云南小驼茶,算人头的,价位比外头的来得高(我不是品茶之人,依然感觉到茶入喉的顺口)。

最后登场的当然是最好吃的,黄金咸蛋虾,RM30—40++
咸蛋黄+小辣椒+curry +无敌大虾,盘子都被我舔干净了。

总结来说,觉得点心的好吃,不单是看价位,最重要还是取决于肉的鲜度。
食物不像衣服,我们可以很明显的看到布的剪裁,质感,是否适合自己,然后才抛腰包付账。
可是食物很少有得试吃,去到很高级的餐厅后,点了不适合胃口的食物,
用天价买了气氛,然后在心里后悔早知道不要进去当猪仔给餐厅乱砍。
所以我想到一些价位较高的餐厅时,
肯定会很仔细的做好功课,那样我的钞票才能很心甘情愿地离开我。
也就这样,我开始分享我试吃的心得。

还有还有,
就曾经听过,很便宜的点心最好不要吃,因为很多是臭肉,商家丢掉的肉碎。
关于这说法是否属实,又或是店家为了排除底价格竞争而特地散布的谣言,还是见仁见智。

将要做的事


 好久没去海边了。

很想就躺在沙滩上吹海风,呼吸新鲜空气。

这是去年到马六甲参加学院主办的rush race 时拍的旧照片。
(想不到吧,我也会参加越野比赛!哈哈)
昔日随手乱按快门,今日竟觉得效果也不错。沾沾自喜中~哈哈。

前几天说到,要把握机会做些轰轰烈烈的事。

第一件,女扮男装。
狮子座的关系我一直觉得这会成功。哈哈。
扮成我姐的“情人”去吓她的男朋友。
(他男友很怕我,可以想像他又气又无奈的脸!哈哈)

第二件,网上开店。
不卖衣服,不卖首饰,不卖隐形眼睛。
(其实我还不懂要卖什么:P

第三件,绑架goh pei ee.
想绑架的原因是,没有绑架过人。
绑架他的原因是,
teh yeexin ning sam都到英国了;sin ay ,lu yao ,yit guan,sotong 全部都有上课;
只剩下她,

而且他矮,成功率比较高。(不过是跆拳道黑带,怕怕)。

看来,我又想太远了。

(我得装得好像打消念头了,这样绑架她才不会被拆穿。)0.0

最廉价的情人

你不觉得吗?
爱情是很玄的东西。
明明弄了那么多人心碎,可是依然有一大堆的敢死队全速往里头跳。

谈恋爱,说真的不需要有什么年龄限制,
我到觉得,如果真的要有什么限制的话,应该就是心的年龄。
有些人,外表看起来牛高马大,心的年龄却只属于在幼儿园的阶段。
他们不适合爱情,因为幼儿班的孩子眼里只是游戏,
他们自然而然,玩弄爱情。
孩子都是特别调皮的,你越不给他们的东西,他们吵得越凶。
有时,就算要暗地里偷的,或光明正大抢的,也在所不惜。
他们在爱情的门栏外垫高脚尖,从暗缝里偷偷看着爱情的魔力,然后趁机潜入。
他们不分男女,不分年龄或社会阶层,伪装得在爱情的圈子开始他们的儿戏。
他们以谈过恋爱的次数,俘虏过的伴侣为荣。
他们在爱情里为所欲为,不把爱情唯一的规则忠心,看在眼里。
玩具始终是玩具,换更新,更美,更贵,甚至外国入口的就可以了。
他们不在乎,因为被背叛后的疤痕不在他们的身上。

不知道是祸是福,是喜或悲,
我就有过一个这样的朋友追求者。
堂堂正正的样子,常道出花言巧语的嘴,爱“现”的个性,都是标准的花花公子特征。
和他认识没多久,见过几次面,他应该连我的基本资料都不懂,马上就开始了简讯战略,
用光速锁定目标后马上开战,典型花花公子特征二。
不是他们有什么超人的能耐,
而是因为他们也没什么事要考虑的,外貌过关就一切过关了。
提醒一下大家,当时我们各自都有男女朋友。
简讯里说到天空的星星都可以摘给你,见到面时又好像陌生人,特征三。
简讯里从单纯谈天进阶到露出尾巴,
“我会比你男友对你更好”之类的话。
接着呢?
我这个很乖巧的女友一个一个字读给在电话那头的阿兔听。
然后我们两个就讨论要怎样回复他。
那次之后的我就很少回复他了。
就在我们停止来往大约一个月后,他又突然寄来 “你可不可以做我的女友”。
还好我妈妈带我去换了眼镜,我不用问过阿兔我都知道不需要理睬他。
结果他碰了一鼻子的灰,夹着尾巴到处去找下个目标了。
这些日子常常在他面子书上看到一些关于他很慷慨地分享自己的爱情故事。



我一年换了三个女友之类的,






还有这个,
不懂是不是暗示着我,谁知道这是他试着横刀夺爱的第几次了。
我看了也忍了下来。这是道歉吗?好不诚意。

会觉得我们那次太过分,玩弄他的感情吗?
介入别人的感情,本来就不是什么很光鲜的事;
而且还要在我男朋友的背后,挑战他,更是一个胆小鬼的象征;
阿兔把这些都忍了下来,不想让我难做。
只是在他那没什么读者的部落格里写了个叫“情敌贝多芬”的文章。
日期上写着是去年的九月。
事情发生已经过了一年, 没想到这时,会让他挖到这么久之前的博文。

我从来没有想过,要把这些私事公诸于世。
可是我觉得我们之前对他的容忍显然是错的。
因为他并不觉得他做错了什么事。

他现在已经有一个女友了,我不惊奇,也不干我事。
问题是,他为什么突然要翻找阿兔的部落格。
还会看那么久的博文。
而且,还很厚脸皮的寄了这封充满讽刺的信息。
你暗地里想抢人女友,难道不羞吗?
还要理直气壮的怪我们玩弄你?
要是我是你,我看到那个博文后,
第一件要做的事,是想尽办法不让我现任女友看见我以前的犯错证据。
要知道,会劈腿兼怂恿人劈腿的情人,是最廉价的,是最不能原谅的。
第二件事,就是安静的痛改前非,好好地对现任女友。
阿兔的部落格读者不多,加上那是很久之前写的,要掩饰并不难。
偏偏你自视过高,还要来惹我。

显然你还没知错,小孩。

有人要和我合伙吗?


星期六收到IMU的“飞鸽传书”.
看门见山的,要预留位子,就得先交学费。
第一学期,个十百千万,共五个数字。

医生要为病人鞠躬尽瘁,
这五年要杀老鼠看死尸,挨夜苦读,
还要给那么一大笔的钱。

这三百七十千,白花花的银子投资在
一桩生意,两家房地产,还是数个股票,
应该都可以有几倍的回酬。

就是当年觉得学费很贵,一直犹豫不决。
结果该花的钱还是要花的。
兜兜转转,我还是回到了原点。

不过,收到通知书时的兴奋,就连在电话一头的阿兔都感觉得到。

在英国的这两位,特别在面子书交代我,
要趁这个假期好好的,疯狂的,尽情的到处玩。
看来他们在英国受了不少苦。哈哈哈

好吧,接下来的这几个月,大家就等着看我的“疯狂 ”吧!哈哈。

最近和阿兔盘算着很多古怪的生意点子,
既然做不到最完美的,就反将军走卡卡路线lady gaga)。

有人要和我合伙吗?:P
生意开始时得先到菜市买些鸡肉鱼肉羊肉猪肉挂在身体上。XD

Ps.有发现我近来加了表情符号吗?

:P    :)    XD   :(
不瞒你说,我只会这四个。